读者啊,我同他结了婚。婚礼不事张扬,参加的只要他和我,牧师和教堂执事。我从教堂里返来,走进庄园的厨房时,玛丽在做饭,约翰在擦拭刀具,我说:
“我的主,”他说,“已经预先警告过我。日复一日他都更加明白地宣布,‘是了,我必快来,’我每时每刻更加孔殷地答复,‘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
读者呀,恰是礼拜一早晨――将近半夜――我也接到了奥秘的呼唤,而那些也恰是我答复的话。我聆听着罗切斯特先生的论述,却并没有向他透露甚么。我感觉这类偶合太令人害怕、令人费解了,因此既难以言传,也没法群情。如果我说出甚么来,我的经历也必然会在聆听者的心灵中留下深切的印象,而这饱受痛苦的心灵太轻易哀伤了,不需求再覆盖更深沉的超天然暗影了。因而我把这些事情留在内心,几次考虑。
随后他伸脱手让我领着,我握住了那只敬爱的手,在我的嘴唇上放了一会儿,随后让它挽住我肩膀。我个子比他矮很多,以是既做支撑,又当了领导。我们进了树林,朝家里走去。
“感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给你和玛丽。”我把一张五英镑的钞票塞进他手里。我没有再等他说甚么便分开了厨房。不久以后我颠末这间密室时,闻声了如许的话:
过了一会儿她接着说:“我瞥见你与仆人出去,但我不晓得你们是上教堂结婚的。”说完她又忙着给鸡涂油了。而约翰呢,我转向他的时候,他笑得合不拢嘴了。
“或许她比哪一个阔蜜斯都更配他呢,”接着又说,“固然她算不上最标致,但也不丑,并且脾气又好。我见她长得还是比较都雅的,谁都看得出来。”
“她还是别比及阿谁时候吧,简,”罗切斯特先生听我读了她的信后说,“要不然她会太晚了,因为我们的蜜月的清辉会晖映我们平生,它的光芒只要在你我进入宅兆时才会淡去。”
第二年年底的一个凌晨,我正由他口传,写一封信的时候,他走过来朝我低下头说: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分开英国到了印度,踏上了本身所打算的门路,仍然这么走下去。他斗争于岩石和伤害当中,再也没有比他更果断不移、不知倦怠的前驱者了。他果断、忠厚、虔诚。他精力充分、热忱朴拙地为本身的同类含辛茹苦,他为他们斥地艰苦的进步之路,像巨人普通砍掉拦在路上的信条和品级的成见。他或许很峻厉,或许很刻薄,或许还大志勃勃,但他的峻厉是军人大心一类的峻厉,大心保卫他所护送的香客,免受亚玻伦人的攻击。他的刻薄是使徒那种刻薄,他代表上帝说:“如有人要跟班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班我。”他的大志是高贵的主的精力之大志,目标是要名列尘凡得救者的前茅――这些人毫无错误地站在上帝的宝座前面,分享耶稣最后的巨大胜利。他们被呼唤,被选中,都是些忠贞不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