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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交际部法律参谋保罗?塞格夸大说瑞士的这一建议具有纯真的人道目标。赛格先生说:“有人以为在国度把军事或安保任务分包给私家公司方面存在法律缝隙,我们但愿辩驳这一观点。相反,究竟是:在武装抵触局势中,国际人道法既合用于国度也合用于私家公司。现在非常首要的是,支撑这一文件的国度要实施文件中保举的行政和法律手腕。”瑞士正鼓励其他国度插手这一建议。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法部主任菲利普?施珀里表示:“抱负的来讲,国度不该拜托公营公司直接参与作战行动。武装抵触中的作战职责应仍由国度当局来承担,不该转包给公营公司。”
到目前为止,有17个国度(阿富汗、安哥拉、澳大利亚、奥天时、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伊拉克、波兰、塞拉利昂、南非、瑞典、瑞士、乌克兰、英国和美国)通过了蒙特勒文件,该文件得名于日内瓦湖畔的小城蒙特勒,2008年9月15日至17日,17国当局专家齐聚于此,共同参议如何更好地规制公营军事安保公司。2006年瑞士交际部建议了这一建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自建议之初就一向参与此中。在此过程中,还经常向公营军事安保公司及非当局构造收罗定见。
【小兵提示:仅17国签订,其他国度并未同意!】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夸大了蒙特勒文件对受武装抵触影响的国度和群众的好处。施珀里先生指出:“该文件供应了杰出的根本,使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能够与公营军事安保公司总部地点国或其展开活动的统统国度停止对话,参议该构造存眷的人道议题。因为该文件的建议都非常合用,是以将对那些当局节制力较弱或深受武装抵触影响,但仍想要规制该国国土上的此类公司的国度尤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