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逐鹿_尉缭子兵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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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中之制,五报酬伍,伍相保也;十报酬什,什相保也;五十为属,属相保也;百报酬闾,闾相保也。伍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伍有诛。什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什有诛。属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属有诛。闾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闾有诛。

自尉吏而下,尽有旗。克服得旗者,各视其所得之爵,以明赏劝之心。克服在乎立威,立威在乎戮力,戮力在乎正罚。正罚者,以是明赏也。

[古率民者,]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也];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战者也。故国必有礼[信]敬爱之义,则能够饥易饱;国必有孝慈廉耻之俗,则能够死易生。古者率民,必先礼信而后爵禄,先廉耻而后科罚,先敬爱而后律其身。故战者必本乎率身以励众士,如心之使四(支)[肢]也。志不励,则士不死节;士不死节,则众不战。励士之道,民之生不成不厚也;爵列之等,死丧之(亲)[礼],民之所营,不成不显也。必(也)因民所生而制之,因民所(荣)

7、十二陵

二十4、兵令下

百人而教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万人;万人教成,合之全军。全军之众,有分有合,为大战之法,教成,试之以阅。

凡称分塞者,四境以内,当兴军踵军既行,则四境之民无得行者。奉王之军命,授持符节,名为顺职之吏。非顺职之吏而行者,诛之。战,合表起,顺职之吏乃行,用以相参。故欲战,先安内也。

武王伐纣,师渡盟津,右旄左钺,死士三百,兵士三万。纣之陈亿万,飞廉、恶来,身先戟斧,陈开百里。武王不罢市民,兵不血刃,而[克]商诛纣。无祥异也,人事修不修而然也。当代将考孤虚,占咸池,合龟兆,视休咎,观星斗风云之变,欲以成胜建功,臣以难堪。

2、兵谈

威在于稳定;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因)[困]在于预备;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敢断;得众在于下人。

将异其旗,卒异其章。左军章左肩,右军章右肩,中军章胸前,书其章曰:“某甲某士”。前后章各五行,尊章置首上,其次差降之。

将军告曰:“出国门以外,期日中,设营表,置辕门。期之,如过期,则坐法。”

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其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其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消命,不如万人之斗也;万人之斗[不消命],不如百人之奋也。赏如日月,信如四时,令如斧钺,(制)[利]如干将,士卒不消命者,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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