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1_第43章 搜神记卷二十(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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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李信纯在城外喝酒喝得酩酊酣醉,不能赶回家,就睡倒在郊野的草丛里。这天,刚好碰上太守郑瑕出城打猎,郑瑕见郊野的荒草长得太高了,就派人放火烧荒草。李信纯睡的处所恰是顺风方向,狗瞥见大火烧过来,就用嘴去扯李信纯的衣服,但李信纯连动都没动一下。李信纯睡的处所,有一条小溪,相距有三五十步远。狗见李信纯不动,就当即跑到小溪,跳进水里打湿身子,然后又跑到李信纯睡觉的处所,来回将本身身上的水洒在仆人的四周,使仆人免遭于难。狗来回运水极其困乏,最后累死在了仆人身边。

吴郡海盐县北乡亭里有士人陈甲,本下邳人。晋元帝时居住华亭,猎于东野大薮①,欻见大蛇,长六七丈,形如百斛船,玄黄五色,卧冈下。陈即射杀之,不敢说。

三国东吴孙权当政时,襄阳纪南城中有叫李信纯的人,他野生了一条狗,取名“黑龙”。李信纯特别喜好它,走路停歇都要带着它,用饭、喝酒时也都要分些给它。

【译文】

邛都①县下有一老姥,家贫,孤傲,每食,辄有小蛇,头上戴角,在床间。姥怜而饴之食。后稍长大,遂长丈余。令有骏马,蛇遂吸杀之。令因大仇恨,责姥出蛇。姥云在床下。令即掘地,愈深愈大,而无所见。令又迁怒,杀姥。

吴郡海盐县北乡亭中,有一个士人叫陈甲。他本来是下邳人,晋元帝时,他客居在华亭。一天,他在华亭东边的荒漠中打猎,俄然瞥见大池沼中有一条六七丈长的大蛇,形状像一艘能装百斛粮食的大船,这条蛇身上有黑黄五色的斑纹,温馨地趴伏在土冈上面。陈甲当即射死了它,因为惊骇,陈甲一向不敢跟人说。

三年后,陈甲和同亲一起去打猎,到了本来打死蛇的处所,他对火伴说:“之前,我在这里曾杀死过一条大蛇。”当天早晨,陈甲梦见一个身穿黑衣服的人,戴着黑头巾,此人来到陈甲家,问他:“我那天酣醉不醒,你无缘无端地杀了我。当时我醉了,没能认清你的脸孔,是以,三年来,一向不晓得是你,明天,你是来找死了。”陈甲被吓醒了。第二天,陈甲腹痛难忍,很快就死了。

厥后,子孙有些怠慢了,不再专门祭奠蝼蛄虫,只拿祭奠祖庙剩下的东西来祭奠蝼蛄虫,至今也还是如许。

①薮(sǒu):发展着很多草的湖泽。

庐陵太守太原人庞企,字子及,自称本身的远祖,不晓得是哪一世,因为牵涉进一桩案子而被抓进监狱。但那并非是他的罪恶,只是他受不了酷刑鞭挞,屈打成招,等他的罪案筹办上报时,有只蝼蛄虫在他身边匍匐,他就对它说:“借使你有神通能让我免除一死,这不是一件善事吗?”因而他就把饭给蝼蛄虫吃,蝼蛄虫吃完就走了,不久它又返来了,他的体形略微大了一些。他的先人想想感觉诧异,就又拿饭给他吃。就如许来来去去,几十天后,蝼蛄虫已经有小猪那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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