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牧场_第十四章 鹿……大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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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暗笑着给了丁翔一个飞眼:“BOSS,看你的枪法了……噢NO,那应当底子没有甚么牵挂的。”

但在蓝星牧场,因为只要这两匹老马,而老马……它们的从命性已经刻入了骨子里普通,哪怕是丁翔向来不去马厩帮它们打理,但真的骑上去时,仍然是顺服非常。

无庸置疑,老兰斯是个很棒的猎手,但越是如许的老猎人,他们的生态庇护认识越是非常的激烈。克拉马斯山脉中的几种珍稀庇护植物,他如数家珍。

跟过来的拉姆连连拍掌:“接下来,你要将它的头部全部的切下来,然后便能够送到奥尔巴尼的皮具店,让他们给你加工成标本。哇哦,这个家伙的角真的好标致,我数数……足足有十四个叉呢,老板,你运气真好,如许的鹿头挂在房间中,绝对会紧紧吸引住每一个客人的眼球,这就是男人的意味。”

牧场太小,真正的牛仔也只要兰斯父子两个。以是,蓝星牧场中的马只要不幸的两匹。究竟上,就这匹老马,也都是上一任牧场仆人留下的。

……

“沃特?我可不以为这个期间还会有那样的战役,会答应你抢女人的!”

压着嗓子,丁翔轻笑一声,伏在地上,以一颗枯倒的老树为架,稳稳的架起HK33,换到单发形式,对准了一百五十米开外的小河边,正在喝水的鹿群中,一头最为高大、鹿角也最标致的北美驼鹿。

“哈哈,三哥,你不是如许不可吧?这才结婚几天,就需求大补了?”

在美帝,放牧用的马多数都是夸特马,这类马固然身材不高,体形也不算大,乃至耐力也是普通,但有两个长处倒是绝对不能被忽视的。

“哦NO,我发誓,再也不会喝你的酒了!”

老兰斯说,这是只未成年的猞猁,应当是刚来到这里不久。因为半年前,曾经有一只猞猁就在这四周被拉姆干掉了。

“这还需求思疑吗?应当思疑的是‘一个月后开端蜜月’?东进,你过的是海王星历的蜜月吗?”

倒是碰到过一只猞猁,在200外的对准镜中看到它蒲伏着逼进猎物,一只灰野兔。食指已经搭在扳机上的丁翔踌躇了一下,便被长着黑毛立耳的大师伙警悟的逃脱了。

不过,苦尽甘来、牧场收成的季候仿佛就要到了。

“我的,我的,翔子,这根东西必须是我的!我一个月后和你嫂子蜜月的第一站,就去美帝。你小子如勇敢不给我留着,到时,我就阉了你那根!”

正如拉姆所言,别看丁翔已经做了三年的牧场主,可马厩这个处所,他还真是很少去的。

就丁翔这半拉子的马术,偶尔骑骑老马也就算了,真如果换来几匹半大生荒子,那还不一蹶子就把他扔下去呀?再说,买马……那不得费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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