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牧场_第十四章 鹿……大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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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论调,听起来有些冲突。可这就是美帝人,特别是德裔美帝人的原则——私家财产崇高不成侵犯,真要侵犯了,哪管你甚么几级庇护植物,照杀不误。可除此以外,统统都是大天然的奉送,不能狂捕滥杀。

“噗!”

“我的,我的,翔子,这根东西必须是我的!我一个月后和你嫂子蜜月的第一站,就去美帝。你小子如勇敢不给我留着,到时,我就阉了你那根!”

“丁,拉姆,快一些,我们再不往回走,今晚就得宿营在山里了!”

正如拉姆所言,别看丁翔已经做了三年的牧场主,可马厩这个处所,他还真是很少去的。

结实的驼鹿还没有死去,嘴角吐着血沫,呼呼的喘着粗气。丁翔踌躇了一下,还是在猎装的上衣兜里取出了一把折叠猎刀,在驼鹿颈上的枪口处狠狠的扎了下去,然后再顺势一划,将半个脖颈完整的割开,送了这头不利的驼鹿最后一程。

一边快速的将刀捅向驼鹿的后腿中间,刀法精准的割下那一大坨来,一边大声承诺着老兰斯。中间扛着血淋淋鹿头的拉姆瞪着眼睛:“哇哦,BOSS,你要阿谁脏东西干吗?”

虽说普通的牧场用夸特马,并不是很贵,只要3、四千刀,可题目是……丁翔的帐户里,仿佛从没有超越几万美金的时候。

第二是夸特马号称天下上最优良的牧场马,它松散的身躯非常的合适牛仔活动。比方:绕圈、截牛、绕桶、套牛犊等。同时,夸特马的哑忍性也非常的好,它能够一天都呆在牛群旁而不会感到烦燥。以是,在美帝,夸特马也被牛仔们称之为“最密切、最值得依靠的火伴”。

“哈哈……”

以是,当老兰斯建议再买两匹适龄的马,每年还能繁育出一匹小马驹以增加牧场支出时,丁翔想都没想就回绝了。

看来,这只荣幸的小猞猁恰好钻了个空子,荣幸的获得了一片无主的地盘。

不睬会兄弟们的调笑,范东进也急了:“小六,这东西就顶你欠我的钱了,负债还钱,它已经是我的了吧。哈哈哈……”

一个罕见的十七叉鹿头,在丁翔摆拍了很多照片后,被送往奥尔巴尼制成标本;另有那根充足让大多数男人都为之汗颜的鹿……大炮,更是让丁翔在寝室群里大出风头。

“丁,如果这个家伙敢入侵牧场,我是不会留手的。但在这片山林里,它应当遭到庇护。”

“完!又疯了!”

拉姆镇静的打了个响指:“BOSS,你们中原的大内搞熟,每个都像你这么短长的吗?”

压着嗓子,丁翔轻笑一声,伏在地上,以一颗枯倒的老树为架,稳稳的架起HK33,换到单发形式,对准了一百五十米开外的小河边,正在喝水的鹿群中,一头最为高大、鹿角也最标致的北美驼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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