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_唐朝文武官员设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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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然驳正。民气所见,至有分歧,苟论难来往,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或护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国之政也。

3、尚书都省

2、三省六部

唐承隋制,置御史台,为天下最高监察构造。设御史大夫1人,正三品。《新唐书·百官志》云:“大夫掌以刑法典章,改正百官之罪过”。《唐会要·御史台》云:“正朝廷法纪,举百家紊失”。在隋朝及唐初,御史台尽管揭露,并且只要按照传闻便可奏劾,不需求甚么证据,更不受理诉讼,这就是《通典·御史台》所说的“但传闻弹事,大纲罢了”。唐太宗非常正视御史台的感化,他要求三省和御史台官员各尽其责,真正起到相互查抄的感化。《贞观政要》卷1记录他对大臣说:隋朝以是二世而亡,一个首要的启事就是当时天子“不肯信赖有司,每事皆自断”,成果群臣有定见都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即承顺罢了”。而他本身则要“择天下贤才,置之百官,使思天下事”,凡事都要交给有司筹议,然后经宰相筹划,于事稳便,才气上奏实施。他为了充分阐扬御史台的监察职能,贞观元年(公元627年)规定:凡是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官吏入阁议事,都要有谏官伴同,有不当的随时进谏。御史台的职位由此进步,对于改正官吏的违失起了必然感化。贞观今后,御史台也受词讼,并且设置了“台狱”,《新唐书·百官志》说:“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有制覆囚,则与刑部尚书平阅”。对于百司犯警事件,“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在纠举之前,常常要“推覆理尽,然后弹之”。

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御史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公元684年),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分摆布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民风。不久,又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每年派使者八人,春季称为民风,春季称廉察,以四十八条监察州县官员。唐肃宗至德今后,诸道使府参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东都洛阳设留台,有中丞1人,侍御史1人,殿中侍御史2人,监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持留台事件,而三院御史也不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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