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修身十二法_扑拙补心,勤必有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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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统能促人胜利的要素中,“勤”字是必备的,同时又是能够不受天赋前提制约的。

在统统能促人胜利的要素中,“勤”字是必备的,同时又是能够不受天赋前提制约的。人们常说的“勤能补拙”就是这个事理。曾国藩说,居官应以“动廉洁恕”四字为本,此中“明’字受天赋身分影响较大,而其他三字则可由学习而至。“勤”字是实际统统奇迹的底子和前提,以是尤其首要。

曾国藩曾把治学为人之道概括为八个字,即“八德”,列于首位的就是“勤”,他以为勤字最为首要。以是他每当同时议论几个字时,老是将“勤”字放于首位,如“勤廉”、“勤慎”等。厥后他写居官三箴,为“勤”字写了四句注脚:“手眼俱到”、心力交瘁、困知勉行、夜以继日。

本着如许的原则,曾国藩真可谓劳心劳力,以一“勤”字终其身。即便偶尔有不敷勤奋的时候,他也要深切检验,痛加改过。

曾国藩对“勤”字的熟谙也很有深度。在他看来,“勤”字是人生第一要义,是修身、齐家、为官、治国乃至平天下的前提。他以为,千古以来,圣贤豪杰之士,立品于世能功成名就,无一不是因为勤。人如果勤奋,就没有甚么做不到的,反之就会一事无成,还能够招致灾害。

为商者只要勤于买卖才气财路广进;为官者只要勤于政事才气造福于民。懒隋懒惰,必定使民受其弊。

在直隶总督任上,曾国藩最操心的便是措置积案。据吴汝纶记录:曾国藩办理积讼,从同治八年(1869年)四月起到十一月止,结销新旧各案40191起,从同治八年(1869年)十仲春起到同治十年(1871年)十月止,连同闰月,共24个月,又结案90155起。均匀算下来,前一段时候,每天180多件,后一段时候,每天也要措置120多件,其勤奋程度,实在令人瞠目。在他的倡导下,直隶吏治敏捷窜改。清廷赞成曾国藩“办事当真,干吏治民风,实心清算,力挽弊习”。

同治元年(1862年)八月十九日,他在日记中自责:克日来公事上不是特别地细心,访客也很多,志趣也比之前涣散了,军事、吏事、粮饷事、文事每日都应经心极力,以求进步。因为一日没有长进就是退步了。今后每日会更加留意吏事,勤见僚属,多体味环境;留意军事,从经验将领,督察练习动手;留意粮饷之事,从人数高低手;留意文事,从广征占训开端。每天中午之前多留意吏事和军事,午后多留意饷事,早晨看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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