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_附录易传节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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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窜改,既成万物也。

说卦

序卦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

艮,止也。兑,说也。

有六合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佳耦,有佳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高低,有高低然后礼节有所错。佳耦之道不成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成以终久于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成终遁,故受之以大壮。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

昔者贤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登时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原文

有六合然后万物生焉。盈六合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成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成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成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大者不成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成以苟合罢了,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成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成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成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輮,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芥蒂,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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