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_第31章 (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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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帝分代为二国,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是岁,徙代王武为淮阳王;以太原王参为代王,尽得故地。

上召河东守季布,欲觉得御史大夫。有言其勇、使酒、难近者;至,留邸一月,见罢。季布因进曰:“臣无功窃宠,待罪河东,陛下无端召臣,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今臣至,无所受事,罢去,此人必有毁臣者。夫陛下以一人之誉而召臣,以一人之毁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识闻之,有以窥陛下之浅深也!”上沉默,惭,很久曰:“河东,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

厥先人有盗高庙坐前玉环,得;帝怒,下廷尉治。释之按“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当:弃市。上大怒曰:“人无道,乃盗先帝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以是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且何故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后许之。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

袁盎谏曰:“上素骄淮南王,弗为置严傅、相,以故至此。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雾露病死,陛下有杀弟之名,何如?”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复之。”

四年乙丑,公元前一七六年冬,十仲春,颍阴懿侯灌婴薨。

王不说,令大夫但、士伍开章等七十人与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谋以辇车四十乘反谷口;令人使闽越、匈奴。事觉,有司治之。使使召淮南王。王至长安,丞相张苍、典客冯敬行御史医肇事,与宗正、廷尉奏:“长罪当弃市。”制曰:“其赦长极刑,废,勿王;徙处蜀郡严道邛邮。”尽诛所与谋者。载长以辎车,令县以次传之。

汉纪六(起阏逢困敦,尽重光协洽,凡八年)

淮南王果愤恚不食死。县传至雍,雍令发封,以死闻。上哭甚悲,谓袁盎曰“吾不听公言,卒亡淮南王!今为何如?”盎曰:“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传送淮南王不发封馈酒保,皆弃市;以列侯葬淮南王于雍,置守冢三十户。

淮南厉王长自作法律行于其国,逐汉所置吏,请自置相、二千石;帝曲意从之。又擅刑杀不辜及爵人相称内侯;数上书不逊顺。帝重自切责之,乃令薄昭与书风谕之,引管、蔡及代顷王、济北王兴居觉得儆戒。

绛侯周勃既就国,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厥先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拘系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令媛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薄太后亦觉得勃无反事。帝朝太后,太后以冒絮提帝曰:“绛侯始诛诸吕,绾天子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因而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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