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_第31章 (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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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先人有盗高庙坐前玉环,得;帝怒,下廷尉治。释之按“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当:弃市。上大怒曰:“人无道,乃盗先帝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以是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且何故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后许之。

从行至霸陵,上谓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为椁,用纻絮昔斮陈漆其间,岂可动哉!”摆布皆曰:“善!”释之曰:“使此中有可欲者,虽锢南山犹有隙;使此中无可欲者,虽无石椁,又何戚焉!”帝称善。是岁,释之为廷尉。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因而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奏当:“此人犯跸,当罚金。”上怒曰:“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它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下大众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当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很久曰:“廷尉当是也。”

初,帝分代为二国,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是岁,徙代王武为淮阳王;以太原王参为代王,尽得故地。

诏曰:“前遣列侯之国,或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

初,秦用半两钱,高祖嫌其重,难用,更铸荚钱。因而物价腾踊,米至石万钱。夏,四月,更造四铢钱,除盗铸钱令,使民得自铸。

四年乙丑,公元前一七六年冬,十仲春,颍阴懿侯灌婴薨。

夏,四月,城阳景王章薨。

蒲月,匈奴右贤王入居河南地,侵盗上郡保塞蛮夷,杀略群众。上幸甘泉。遣丞相灌婴发车骑八万五千,诣高奴击右贤王;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右贤王走出塞。

匈奴单于遣汉书曰:“前时,天子言和婚事,称书意,合欢。汉边吏侵侮右贤王;右贤王不请,听后义卢侯难支等计,与汉吏相距。绝二主之约,离兄弟之亲,故罚右贤王,使之西求月氏击之。以天之福,吏卒良,马力强,以夷灭月氏,尽斩杀、降下,定之;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皆已为匈奴,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北州以定。愿寝兵,休士卒,养马,除前事,复故约,以安边民。天子即不欲匈奴近塞,则且诏吏民远舍。”帝报书曰:“单于欲除前事,复故约,朕甚嘉之。此古圣王之志也。汉与匈奴约为兄弟,以是遗单于甚厚;倍约、离兄弟之亲者,常在匈奴。然右贤王事已在赦前,单于勿深诛!单于若称书意,明告诸吏,使无误期,有信,敬如单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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