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_第37章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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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丙午,丞相舍免。

后元年戊戌,公元前一四三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高低。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谳而后不当,谳后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六月,丁巳,赦天下。

戊戌晦,日有食之。

三月,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雁门。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太子即天子位,年十六。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

秋,大旱。

蒲月,丙戌,地动。上庸地动二十二日。坏城垣。

大水。

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成食,寒不裁缝,觉得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夫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品。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仲春,癸酉,葬孝景天子于阳陵。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为武安侯,胜为周阳侯。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稼穑者也;斑斓纂组,害女工者也。稼穑伤则饥之本,女工害则寒之原也。夫温饱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繇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积蓄,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书记天下,使明知朕意。”蒲月,诏赀算四得官。

冬,十月,戊午,日有食之。

是岁,济阴哀王不识薨。

三月,赦天下。

八月,壬辰,以御史大夫卫绾为丞相,卫尉南阳直不疑为御史大夫。初,不疑为郎,同舍有告归,误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觉亡,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后告归者至而归金,亡金郎大惭。以此称为父老,稍迁至中大夫。人或廷毁不疑,觉得盗嫂,不疑闻,曰:“我乃无兄。”然终不自明也。帝居禁中,召周亚夫赐食,独置大胾,无切肉,又不置箸。亚夫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箸。上视而笑曰:“此非不敷君所乎!”亚夫免冠谢上,上曰:“起。”亚夫因趋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居无何,亚夫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榡五百被,能够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变,告子,事连污亚夫。书既闻,高低吏。吏簿责亚夫。亚夫不对。上骂之曰:“吾不消也!”召诣廷尉。廷尉责问曰:“君侯欲反何?”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乎?”吏曰:“君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亚夫,亚夫欲他杀,其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欧血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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