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_第54章 (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秋,七月,乙巳,封范明友为平陵侯,傅介子为义阳侯。

十仲春,庚戌,宜春敬侯王诉薨。

乌桓复犯塞,遣度辽将军范明友击之。

元凤三年癸卯,公元前七八年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树枯僵自起生;有虫食其叶成文,曰“公孙病已立”。符季节鲁国眭弘上书,言:“大石自主,僵柳复起,当有匹庶为天子者。枯树复活,故废之家公孙氏当答复乎?汉家承尧以后,有传国之运,当求贤人禅帝位,退自封百里,以顺天命。”弘坐设妖言惑众伏法。

冬,十月,封杜延年为建平侯;燕仓为好城侯;故丞相征事任宫捕得桀,为弋阳侯;丞相少史王山寿诱安入府,为商利侯。久之,文学济阴魏相对策,觉得:“日者燕王为无道,韩义出身强谏,为王所杀。义非常干之亲而蹈比干之节,宜显赏其子以示天下,明为人臣之义。”乃擢义子延寿为谏大夫。大将军光以朝无旧臣,光禄勋张安世自先帝时为尚书令,志行纯笃,乃白用安世为右将军兼光禄勋以自副焉。安世,故御史大夫汤之子也。光又以杜延年有忠节,擢为太仆、右曹、给事中。光持科罚严,延年常辅之以宽。吏民上书言便宜,辄下延年平处复奏。言可官试者,至为县令;或丞相、御史除用,满岁,以状闻;或抵其罪法。

庚午,右扶风王訢为御史大夫。

燕、盖之乱,桑弘羊子迁亡,过父故吏侯史吴,后迁捕得,伏法。会赦,侯史吴自出系狱。廷尉王平与少府徐仁杂治反事,皆觉得“桑迁坐父谋反而侯史吴臧之,非匿反者,乃匿为随者也”,即以赦令除吴罪。后侍御史治实,以“桑迁通经术,知父谋反而不谏争,与反者身无异。侯史吴故三百石吏,首匿迁,不与庶人匿侍从者等,吴不得赦。”奏请覆治,劾廷尉、少府纵反者。少府徐仁,即丞相车千秋半子也,故千秋数为侯史吴言;恐大将军光不听,千秋即召中二千石、博士会公车门,议问吴法。议者知大将军指,皆执吴为不道。明日,千秋封上众议。光因而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外内异言,遂下廷尉平、少府仁狱。朝廷皆恐丞相坐之。太仆杜延年奏记光曰:“吏纵罪人,有常法。今更诋吴为不道,恐于法深。又,丞相素无所守持而为好言于下,尽其素行也。至擅召中二千石,甚无状。延年愚觉得丞相久故及先帝用事,非有大故,不成弃也。间者民颇言狱深,吏为峻诋;今丞相所议,又狱事也,如是以及丞相,恐分歧众心,群下讙哗,庶人私议,流言四布。延年窃重将军失此名于天下也。”光以廷尉、少府弄法轻重,卒下之狱。夏,四月,仁他杀,平与左冯翊贾胜胡皆要斩。而不以及丞相,终与相竟。延年论议持平,合和朝廷,皆此类也。

加入书架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