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马来人与华人及其关系研究_第二节 华裔社会对构建种族和谐的马来西亚社会的设想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以华团为代表的马来西亚华人对峙以为,马来西亚的语文、教诲和文明政策是当局种族不公允政策的表示之一,同时也是对马来西亚族群多元国情的极大冷视。“华社特别存眷的是,《1996年教诲法律》并未公允对待我国华裔、印裔及其他少数民族母语教诲的生长。”“我国事个多元民族社会,但是当局所推行的国度文明政策,却以单位文明以偏概全,导致我国丰富的多元文明没法百花齐放。改正畴昔的弊端的关头前提是:制定国度文明政策,必须以民族多元化为根本。”他们以为,构建国度文明应具有以下三个首要特性:(一)多元的文明情势;(二)共同的代价观;(三)本地色采。并进一步解释道:“多元文明情势是我国各族群众分歧宗教,糊口风俗与文明传统的天然反应。它使我国文明显很多彩多姿,是以是长处而不是缺点。共同代价观以科学、民主、法治精力及爱国主义思惟作为指导思惟。共同的代价观与本地色采主如果表现在文明的内容方面,这是国度文明所应重视的。马来色采当然是本地色采,但本地色采不即是马来色采;我国华、印、伊班、卡达山、达雅等族的色采也一样是本地色采。”

宪法既然规定了统统的土著马来人是享有特权的族群,那么,统统非土著非马来人的族群天然就不是享有特权的族群,是以,他们之间的职位也就是不平等的,这是导致华人要求民族划一的底子启事。在实际中,华人要对峙实施民族划一的原则,就不成制止地会提出拔除“土著非土著”的辨别,以及要求当局对“扶弱政策”予以重新检验:“采纳步调,拔除统统范畴的‘土著非土著’的辨别,以及‘扶弱政策’(Affir)的实施,应以庇护及晋升社会的弱势阶层为解缆点,并且不分肤色、出身及宗教信奉或“全部百姓的权力与任务应当一概划一,不受说话、出身、宗教信奉或肤色的影响,也不该有土著与非土著的辨别,我们反对统统种族沙文主义和种族压迫政策,而强大民族的根基权力必须遭到保障。”但是,对于提出如许要求的华人而言,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声明“联邦宪法为我国的宪制民主与百姓连合的根本。是以,联邦宪法的庄严必须遭到尊敬”。这表现了马来西亚弱势族群的实在窘境!

加入书架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